受校长委托全面领导学院的工作并向学校负责,抓好学院的大事、要事,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。
二、领导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,协调和督促学院副职开展工作。
三、负责主持制定学院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四、领导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。组织人员制定并实施教学计划、培养方案,检查教学情况,保证教学质量。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,及时申报新专业。
五、领导学院的专业建设和科研工作。组织人员制定学院的专业建设规划,加强实验室建设,积极争取科研项目并组织力量确保完成。
六、负责学院教职工队伍的建设,选拨和培养业务骨干,组织教学团队和管理团队,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。
七、负责学院预算的编制及财务的审核和报销等工作。
八、主持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审推荐工作。
九、负责学院对外交流和培训工作。
十、组织教职工做好教书育人工作,关心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。
十一、完成学校下达的其它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