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院长(教学管理)在总支书记、院长的领导下,全面负责学院教学管理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学院教学工作计划、专业发展规划、课程建设方案、教学实践(实训)计划、考试计划、毕业论文(设计)计划等。
二、负责下达安排教师教学任务,配合教务处做好选修课的开发与管理。
三、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工作,通过组织教学检查、教师听评课、师生评教评学等活动,及时了解掌握各门课程教学进度、教学效果及教学质量。
四、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,健全教师业务档案,为教师晋级、评职、评优提供必要的素材和依据。
五、组织教研室主任和专业教师开展新专业申报、教学大纲编写、培养方案制订与修改、教学研究与改革、教材选定等工作。
六、组织学院学生的各类考试、阅卷、试卷装订和成绩录入。
七、负责实验室建设、管理及实验大纲的制定。
八、负责学生的实习、实训和职业技能考证工作。
九、负责学院教学和实训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十、完成总支书记和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